北京严管长租公寓:预收房租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发布时间:2021-02-15 15:14:56 所属栏目:动态 来源:财联社
导读:财联社2月2日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
顾敏:其实,大部分的日常金融需求都和场景相关,尤其是较大额的金融需求。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企业发生的风险,而“妖魔化”场景金融。 (编辑:鹤壁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