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管长租公寓:预收房租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发布时间:2021-02-15 15:14:56 所属栏目:动态 来源:财联社
导读:财联社2月2日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
仅2020年上半年,我乐公寓、嗨客公寓、三彩家、湾流国际等16家中小型长租公寓平台因资金链问题相继暂停服务。艰难活下来的长租公寓平台也在苦苦强撑。 核心问题在于“租金贷”。租客向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金融机构提前将一年租金付给长租公寓,租客按月对金融机构偿还贷款。 租客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的整年租金流入长租平台,这部分没有监管资金被用于高价收房、扩大规模,一旦有因素影响现金流就会导致长租公寓资金链断裂。 面临过、或者存在相似危机的平台并不少。 (编辑:鹤壁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